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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细则

作者:   时间:2016-10-16   点击数:

为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的后备军的重要作用,根据《共青团西安航空学院委员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条例》及校团委文件,现制定有关细则。

一、“推优”对象及条件

(一)凡年龄在18-28周岁,志愿申请入党经过教育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二)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规;

(三)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

(四)入党动机端正,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坚定;

(五)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六)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能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七)作风正派,品徳高尚,有强烈集体荣誉感,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良好。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上学期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或有不及格现象;

(二)综合测评班级名次不过半且进步不明显;

(三)不积极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或班团活动及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团支部民主评议票数不过半(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80%);

(五)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

三、推荐名额

根据每一批次校团委规定的名额,按照具体符合要求的团支部数量分配名额。

四、程序流程

(一)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在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下,在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二)“推优”开展一周前,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学习本《条例》以及党员标准,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及基本情况,接受团内外群众的监督。

(三)团支部召开“推优”会议

1、“推优”会议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

2、每位候选人须公开进行自我鉴定;

3、与会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4、与会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赞成票数须超过投票总数的1/2方可获得推优资格);

5、团总支应对推优过程进行监督,如遇不符合推优程序的情况及时纠正。

(四)团支部委员会依据支部测评结果,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全面评价后确定推荐对象并报团总支审批。

(五)团总支召开委员会议,对各团支部“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审査后,组织填写《推荐入党枳极分子登记表》,经团总支初审后,报校团委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反馈至各团总支,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团总支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推荐。

(六)对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其《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归入申请人入党档案。

(七)各团支部于推优通知下发后一周内将《西安航空学院共青团“推优”花名册》电子稿发至机械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

(八)机械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将《西安航空学院共青团“推优”花名册》汇总完成后交至学生管理科审核,审核结束后发至校团委。

(九)《西安航空学院共青团“推优”花名册》将在学院公示栏公示一周,期间本团总支团员可随时向学生党支部提出与推优人员相关的意见。

五、修改与生效

(一)本细则将于即日起颁布以及生效;

(二)本细则将在校团委、院党总支的指导下根据情况进行修正。

机械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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