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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1学期课程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1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2-2023-1学期课程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和校历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课程补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考试课程及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课程

校历第4周星期三(2023322日)

13:20-15:2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校历第4周星期五(2023324日)

9:30-11:30

《线性代数》

13:20-15:20

《高等数学》《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B1

15:40-17:40

《大学英语1

校历第5周星期一(2023327日)

13:20-15:20

《大学物理A2》《大学物理B2

15:50-17:50

《大学英语3

校历第5周星期三(2023329日)

19:00-21:00

《实用英语1A》《实用英语3》《实用英语3A

 

各二级学院组织的其它课程补考应于校历第五周周五(331日)前完成。

(二)发车时间

校历第4周星期五;校历第5周星期一

莲湖校区:6:4010:30

阎良校区:16:1018:00

(三)乘车地点

莲湖校区:学校新西门口

阎良校区:教学区大门口

二、监考要求

(一)主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场记录单等,莲湖校区在教学楼90913室,阎良校区在科教楼2246室。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主考教师需到领取试卷处,负责试卷的清点、收交工作。

(二)监考教师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任务安排落实后,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由本单位安排人员替代,并于考试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纪律要求

(一)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期末考试安排表》组织本次期末考试。考前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西安航空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西安航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文件,提高师生思想认识,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考试。

(二)各学院(部)应按《期末考试安排表》的要求配足监考人员。主、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凡失职者将严格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三)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要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强调学术诚信,通过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四)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要重视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的考场职责培训,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考场记录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者签字及全体监考人员签字,考试后及时将考场记录单、作弊学生试卷及证据报送至教务处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莲湖校区在教学楼90913室,阎良校区在科教楼1140室)。

(五)各学院(部)教学院长组织人员进行考场巡视,检查监考人员到位及考风考纪情况。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考试的组织调度等相关安排。

 

附件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补考安排

附件2:《线性代数》《高等数学及A1B1》《大学英语1》补考安排

附件3:《大学物理A1B1》《大学英语3》补考安排

附件4:《实用英语1A33A》补考安排

 

 

教务处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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