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申请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的通知》及《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西航院字〔2022〕92号)、《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西航院字〔2022〕90号)、《西安航空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22〕94号)等文件要求,学院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结业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不授予审核工作。
学院按照毕业要求,对申请毕业、结业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授予的学生进行授予资格审核,并经分委员会讨论、表决,形成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4日
如在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机械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莲湖校区主楼0609室、阎良校区三号实验楼3331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9-84253390、029-89071594。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