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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卓越机械工程师培优创新实验班工作细则(试行)

作者:   时间:2023-03-06   点击数:


为了全面适应新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根据我校确立的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发展目标,以及机械工程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航空智能制造未来技术学院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需要,结合卓越机械工程师培优创新实验班(以下简称“卓越班”)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指导思想

“卓越班”面向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响应教育部“卓越工程师2.0”计划和新时代新工科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复合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机械工程学院开展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的创新探索。

培养目标

卓越机械工程师培优创新实验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系统的自然科学知识和机械工程基础理论,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创新精神和能力,能够运用机械工程专业知识在航空设备及通用机械等相关领域从事产品开发、设计制造、运营管理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优秀复合型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模式

采用虚拟组班形式,学生学籍所在行政班级不变,并为每位学生一对一配备学业导师,帮助学生规划学业和成长计划,指导学生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卓越班”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5次面向学生能力锻炼的各类讲座及培训。

四、学生遴选、退出机制

(一)遴选原则

1、自愿申请和择优选拔相结合。

2、公平、公正、公开。

(二)遴选范围和规模

面向机械工程学院全体学生,每年3月初在每届遴选一定数量的学生组建“卓越班”。“卓越班”从每届学生中选拔,每届开办1个班,每个班定额25人。每年2月底对上一年卓越班情况进行考核,按照能力和成绩综合排名,实行末尾淘汰制,每班淘汰排名末尾10%(向上取整)的学生,同时在同届学生中进行补选。

(三)遴选程序

1、宣传动员。学院进行线上线下宣传,面向全院公布“卓越班”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学生选拔办法。遴选基础条件:上一年每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专业前20%者或参加科技竞赛/大创项目/专利/论文等获得创新创业学分者。

2、学生自主报名。符合基础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在线填写《机械工程学院“卓越机械工程师培优创新实验班”学生选拔申请表》,学生个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确定入围名单。申请表中学业成绩为学生上一学年的两个学期的学业成绩平均值,大一学生取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值。学生报完名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取遴选计划的120%(向上取整)确定入围学生名单。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后,面向全院公布。

4、选报导师。入围名单的学生根据学院导师情况,自主选择填报导师志愿,学院根据志愿填报情况会酌情调整。

5、面试测评。学院导师团队对入围并填报志愿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测评,主要测评学生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面试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6、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资格成绩*0.5+面试测评成绩*0.5+特殊加分,特殊加分是指学生在科技竞赛/大创项目/专利/论文等获得创新创业学分认可的分数,加分细则按照学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中创新创业赋分办法执行。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至低取前25名学生作为最终入选学生名单。

7、公布。最终入选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和学院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入选名单,并向入选学生发放“卓越班”录取通知书。

(四)退出机制

建立“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每年淘汰综合排名最后10%(向上取整)学生。在“卓越班”学习期间,主观上不想继续接受卓越计划培养的或者出现不适应继续参加“卓越班”学习的学生,也可自主退出“卓越班”学习。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退出“卓越班”学习:

1、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2、学业导师综合评价表明不适宜继续参加“卓越班”培养的;

3、遇特殊原因选择退出“卓越班”,并报请学业导师审核批准的;

4、在学习阶段,每学期出现2门以上(含1门)考试成绩不及格;

5、每年2月底进行考核,考核后综合排名后10名学生约谈,最后10%(向上取整)学生淘汰,同时3月初在同届学生中公开进行补选。

、导师遴选、退出机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身体健康。

2、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兼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兼副高级以上职称。

3、在机械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指导学生的能力。

4、有相对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有保证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及发表科技成果的经费。

5、近三年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大创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6、导师名额限定为25名,任期为三年,导师实行年度考核制。每年2月底进行上一年度考核,导师考核不合格或因故退出后进行补选工作。学院针对导师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学生培育情况、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继续聘任和解聘。考核后5名导师约谈诫勉,如自愿退出,则学院进行补选。

(二)导师聘任程序

1、申请人在线填写《机械工程学院“卓越机械工程师培优创新实验班”导师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本人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2、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内容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提交学院初评,并确定25名人选。

3、初评通过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存档,并进行聘任工作,发放聘任证书,作为参与相关工作凭证。

4、导师招收学生后,除特殊情况外,学生在学期间一般不得更换导师或擅自将学生完全转由他人指导。因故不能履行指导职责的,由导师本人或学生向学院申请,由学院决定导师的变更,并将结果报院办存档。

(三)导师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根据“卓越班”培养方案,遵循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认真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对学生课程学习、实践、实习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常态检查、指导和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培养过程中的问题,保障培养质量。

3、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支持并指导学生参加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国内外学术交流及科技成果发表等。

(四)导师的权利

1、导师对学生发表与指导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学术成果享有审核权和署名权,导师对学生出现侵权等学术不端行为拥有建议学校追责的权利。

2、导师对不适宜继续培养的学生,有权向学院反映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导师资格:

1、学校解除或脱离人事聘任关系者,自动取消其导师资格;

2、被解除专业技术职务者,自动取消其导师资格;

3、导师本人提出放弃导师资格者;

4、导师考核不合格者;

5、违反师德规定“红七条”之一者,“红七条”具体内容:出现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在招生、考试、学生评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有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

6、本人主动参与或唆使学生违反相关学术不端规定,责任心缺失,出现学术成果严重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或学术作假情形者;

7、学院认为应该取消其导师资格者。

以上除自动取消导师资格外,经学院同意,取消其导师资格。

、“卓越班”激励机制

1、学院为“卓越班”学生安排教学、科研、工程能力强的优秀教师进行学业指导,一对一配备学业导师。

2、“卓越班”学生在校期间每人至少承担1项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至少参加1项学科竞赛,鼓励学生参与学业导师的科研项目,由导师负责相关竞赛及劳务费用。

3、学院所有实验室向“卓越班”学生开放。鼓励导师与学生暑期留校实践或到企业实践锻炼。

4、“卓越班”导师优先聘为硕士生导师。

5、每年3月初公开表彰奖励前十名导师和学生。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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